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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祖父母有无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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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与妻子离婚了,儿子壮壮由我抚养,前妻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前妻的父母经常来看望壮壮。可我现在再婚了,为了避免对现在的家庭产生不良影响,我就提出要求,请前妻的父母未经允许不要擅自探望。两位老人却认为看望外孙合情合法,那么我的要求过分吗?
★苏源王小晶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其中探望权的主体是不与被探望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不包括祖父母等亲戚,因此壮壮的祖父母无探望权。但考虑到对方的情感,本案以双方协商处理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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