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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已经做了离婚财产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444 次  来源:网络

财产分割作为夫妻离婚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最难缕清楚的一部分,今天若悠网要来给大家说说,在离婚财产的分割过程中关于婚前财产的事情。比如,婚前财产已经做了公证,离婚的时候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会不会进行分割,下文就给大家来解答。

婚前财产已经做了离婚财产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不算。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是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过程中进行分割的,公证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就相当于有了双重保护,更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了。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

1、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2、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一)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二)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三)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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