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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离婚案件可能会涉及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分割问题。目前,最常见的分割方法是作价补偿。所谓作价补偿就是现确定待分割房产的实际价值,然后判决房产归离婚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该房给予对方大致一半的补偿款。法官在采用这种分割方式的前提就是要先确定房产的实际价值。那么这个价值该如何确定呢?
根据离婚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法官一般会按如下步骤加以确定:
1、在开庭时组织双方进行价格协商。
即在房产归属明确前,先让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由于双方在房产价值确定前均不知道房产将会判给谁,所以还是有可能实事求是地报出自己认可的价格的。但也不排除双方在认识上有差距或者一方为了达到其它诉讼目的而故意虚报房产价格。对出可能出现的价格差距,法官往往会从中协调,假如协调业务方达成一致,就要委托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2、评估作价。
即委托专业专业评估机构对估算房产价值。这个过程比较麻烦,一般需要等上二个多月才会有结果,而且还需要交纳一笔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