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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算离婚后要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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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算离婚后要怎么分割?

一般人结婚,婚前男方都要先有房子,所以,家里有钱的就父母先给买好房子,家里没钱的就父母给交个首付也要买房子,在前一篇文章中我们说了,父母付首付给子女买房子,由子女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极易产生财产纠纷,那么,如果父母婚前全款给子女买的房子,那么这种房产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这样的夫妻离婚,房产又该怎么分割呢?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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