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业数据统计,现在的人的离婚率愈加严重了,每年离婚比例都在上升,而离婚往往就会涉及到对于婚姻财产的一个划分,对于婚前财产以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判断。今天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有关婚前财产的一些知识。
结婚之前,我们该如何处理婚前个人财产
有人赞同婚前财产一定要进行公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传统的东西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式了,法律在变,道德观念在变,社会风气在变,婚姻所固有的特征也同样在变,就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已经不被人接受一样。夫妻之间的关系越发的变得相对独立了。夫妻之间的那种巨大的粘合力似乎也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淡化。虽然很多人“相信爱情”,但彼此之间仍然有着各自的独立性,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永远毫无条件的服从自己。在财产方面,也决不是说一旦结婚,一切就必须合二为一!更何况如今离婚率是相当的高,一旦离婚,彼此各自的利益该如何保护便是不可逃避的问题。
大家都不支持今天结婚,明天就考虑离婚的人,但是离婚毕竟是可能存在的,即使永远不离婚,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也应当拥有相对的独立性,因为将来势必会涉及到继承、赠与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现实问题。因此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对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一个约定,并以公证处公证或者去律师楼见证的方式固定下来是完全有必要的。
有的人是不赞同婚前财产公证: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夫妻婚后财产所得共同制,根据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这一制度包括两方面的涵义,
第一、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应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的长短而改变,同时,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的形态发生变化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把婚前的积蓄买了一辆汽车,那么这汽车虽是婚后购买,但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二、婚后夫妻各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等。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是两种不同的观点,无论是婚前财产进行公证,还是不进行公证,一种是理性的选择,一种是感性的衡量。若悠网小编认为,如果你对于婚姻存在疑惑想要理性生活可以选择公证,反之这不用。希望以上观点对你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为详细,可以上若悠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