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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公证后离婚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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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就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夫妻财产公证后离婚有没有用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后离婚有用吗

依据我国公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经公证机关合法的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分割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可以吗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又区分为由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和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做出,是一种当然的代理权,一方所做的决定就当然代表另一方的意见,他人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多指夫妻对比较重大的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决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公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经公证机关合法的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分割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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