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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夫妻的婚姻早就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彼此之间也没有交流,其中一方觉得彼此肯定是会离婚的,于是就会提前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将自己的收入存子女名下,这样认为自己收入就不会当做共同财产分配。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一、收入存子女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给予孩子的存款经过了夫妻双方的同意,则视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此时孩子的存款归属他个人所有而不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间一方单方面给予孩子而另一方不知情的,则为夫妻一方对双方共有财产的单方面处分财产行为,另一方有权索要赠与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二、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
收入存子女名下,如果能够证明这笔收入是发生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它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会认定是个人的财产。收入存子女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方就是不肯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去处理,可以找若悠网上的律师帮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