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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还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413 次  来源:网络

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在一些债务上也是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债务是如何进行处理,或者说怎么来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大家需要弄清楚的法律规定。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还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一)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二人已离婚,在此情况下,仍可执行双方的共同财产及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只意味着二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债务并不因此而消亡。一些夫妻在离婚时将财产分给一方,债务却推给另一方,或将债务进行平均分割后只履行自己负担的部分,在执行其财产时拿着离婚的裁判文书以对抗债权人。

(二)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二人仍为夫妻,此情况下,可执行双方的共同财产及任何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首先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连带清偿的责任,其次二人对此都是无限责任,全部清偿完毕后责任方消除,在清偿的过程中,只要是合法财产,不分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都应用于偿债。

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一)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前,现二人为夫妻,在此情况下,仍可执行双方的共同财产、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及有区别的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二人婚姻关系的建立导致财产发生混同,不可能完全将各自的份额进行分离,故执行共同财产及债务人个人的财产均无异议,但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则存在不同情况。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该个人债务系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另一方也有连带清偿义务,执行其个人财产亦属应当;反之,则不应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前,现二人已离婚,在此情况下,应区分此笔债务的具体用途,如系用于二人婚姻共同生活,则此债务确定为共同债务应由二人承担,应执行二人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如不能证明,则只能按执行依据中列明的债务人进行执行。债权人对此应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通过对本文的内容介绍,大家对于夫妻债务方面的内容都清楚了吧。但是在实际中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就很重要,毕竟涉及到经济利益关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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