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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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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是不能私自处理的,那么如何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怎样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范夫妻相互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夫妻财产制是指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方面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的目的不仅在于确保男女平等,同时也在明示夫妻之财产关系,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

关于夫妻财产制度,各国在婚姻家庭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夫妻财产制度各不相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夫妻财产制度也不尽相同。有基于夫妻一体主义的吸收财产制,有基于财产共有主义的共同财产制,有基于夫妻别体主义的分别财产制等。

我国对夫妻财产制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制为法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并通过列举方式列明了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和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对于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夫妻双方对于婚后所得的家庭财产,如无特别约定系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共有关系系财产共有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财产共有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为外部关系,共同共有人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并不影响共有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共有财产原先所享有的权利。而对于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双方,其对于双方财产权利的约定也属于一种内部契约,在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无论是法定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制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夫妻之外的第三人而言,属于内部财产关系。对外,夫妻财产作为家庭财产,是一个整体。第三人与夫妻双方或一方发生交易的,除非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原则上应认为系以夫妻家庭财产为担保,不因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分配而有所区别。

二、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

(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

(2)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害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继承法》第30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其立法精神在于特别注意维护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以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逐步实现。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l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对其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或者丧偶后的妇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仍依法享有对原承包地的承包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样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问题进行的解答,处理夫妻财产关系,主要是提对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等进行处理。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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