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的母亲比较心疼女儿,会选择在女儿结婚以后,赠与其一定财物。有的男女双方当事人登记结婚以后,之后不久就觉得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离婚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了,那么,结婚后妈妈给的私房钱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结婚后妈妈给了我私房钱,属于对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解释为: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决定权;②夫或妻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基于以上几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可做以下归纳,即共同财产以共同管理为原则,有关满足生活需要对动产的处分,夫妻均有权单独作出处分,另一方应予以承认,对于此外的动产与不动产之处理,须以双方意思一致为原则。
离婚时需要你把财产分割清楚,尤其是协议离婚时,双方在约定财产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约定“财产已全部分割完毕”“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很可能的结果就是在离婚后你发现未分割的其他共同财产,你也不可能在要求分割了。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的终止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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