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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的财产,这种财产在离婚之后可以进行分割的,反之则不能够进行分割,夫妻之间也可以在结婚的时候对相应的财产做一个约定。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赠与财产定性为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合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赠与财产定性为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合理
如果赠与约定中明确赠与给一人,则不能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总结:
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
案情叙述:
甲某有私房一处,生前将该房赠与其已经结婚的次女,并办理了公证。赠与公证书写明:甲某该房赠与其次女。后其次女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并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后该次女与其丈夫闹离婚并诉争于法院,双方对该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发生争议,此时甲某已经死亡。
该案审理法院认为,虽然该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受赠人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但甲某明确表明将该房赠与其次女,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
结合本案事实,甲某赠与书中,明确约定该房归次女所有,因此,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本案争议财产应视为甲某次女的财产。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了上面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夫妻之间可能遇到问题,我们需要清楚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别,才能在这样的条件下来进行财产分割,希望大家能有详细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