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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说来很巧,夫妻为闹离婚本来是件很闹心的事,没想到离婚期间竟然中彩票让他们开开心。但是,现在双方不仅闹离婚,而且争着分彩票巨奖。二审判决之前买彩票中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审民事判决书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仍处于婚姻状态,在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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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于今年3月起诉离婚。一审离婚已经判决生效,但因我对财产分割感到不满意,所以提出了上诉,目前二审已受理,还没有宣判。但这期间我得知,我前夫在一审离婚判决之后,购买了彩票,中了一笔可观的奖金。我想知道,我是否拥有这笔彩票奖金的一半所有权?
回复
你应当拥有该彩票奖金的一半所有权。彩票在合同法上被称为“射幸合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你和前夫虽然因为感情不和提出了离婚,而一审已经判决离婚,但由于你在法定上诉期间已经提出了上诉,因此你的“前夫”一定会获得你提出的上诉状,而从那时起,一审民事判决书就没有法律效力了。不仅你和你的“前夫”仍然处于婚姻状态,之前法院一审判决的一切财产分割无效,必须等终审判决下达之后,你们才真正算作离婚。因此,你有权获得这笔奖金中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