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虽然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然而人们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荒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反目成仇的夫妻比比皆是。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母没有明确规定只赠与一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2005年7月王某将自己的二层楼房过户给已婚儿子王小,登记产权所有人为王小,2008年9月王小与妻子丁某闹离婚,对该房所有权产生争议。诉至法院要求裁决。
争议
对题目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子属王小的个人财产。因为王某在过户登记时将所有权人登记为王小的名字,意味者王某赠与意思给王小非王小夫妇,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后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应归王小个人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属王小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王某将房屋过户时的时间界限在王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其次,王某在赠与时也未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给王小个人。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该案王某在将房屋过户给王小时既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明确赠与给王小个人,且那时王小夫妇和睦,通常作为父母赠与财物的真实目的是让儿女生活得更幸福,更和谐,不会想到离婚时分割财产。至于房屋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不影响共有财产的性质,所以婚后父母赠与财物未明确给一方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财产更符合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夫妻财产的一些法律知识,只要离婚了,夫妻免不了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离婚夫妻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若悠网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