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创作作品是有一定稿酬的,但是这个稿酬可能是在离婚之后才支付,并不是在离婚之前支付,人们就开始对这一稿酬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而发生争议。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介绍婚后创作作品离婚后发表其稿费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创作作品离婚后发表其稿费是共同财产吗?婚后创作的作品,在离婚后才发表的,所得稿费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必须是婚后实际取得的收益和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婚后未发表的作品不存在稿费问题,也不属于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所以在婚后创作的作品于离婚后发表的,其稿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的稿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创作发表虽尚未收到稿费,但该报酬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即使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故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创作发表的作品,如果在婚后取得稿费,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的作品,虽然尚未收到稿费,但该稿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即使它是在离婚后才实现,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在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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