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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以拒付妻子的医药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41 次  来源:网络

当妻子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作为法定扶养义务人的丈夫拒绝向妻子提供治疗费。对此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之间扶养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妻子可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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