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毁坏家庭财产,要被判刑吗?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偶有毁坏家庭财物的,但如本案一般,一方坚决要求追究另一方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毁坏家庭财产到底会不会被判刑呢?
梁某与原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梁某芳,四岁,随梁某生活。共同生活期间,梁某、原某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天晚上,原某因与梁某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用家中剪刀和刀片将家中电器、家具、灶具、衣物等予以不同程度的毁坏,并将家中存放的30条公主烟、7条桂花烟和1条蝴蝶泉烟全部捣烂。当晚原某离家出走。
事后梁某向公安局报案。被损坏的家庭财物经评估,总价值7540元,其中原某陪嫁物价值1524元。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事立案,提出起诉意见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梁某见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原某离婚,婚生女由自己抚养,并由被告原某赔偿毁坏财物之损失7540元。原某辩称损坏的财物都是结婚时双方家长赠送的,是共同财产,没有侵犯梁某的利益,不存在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婚生女儿随原告生活,但仍是双方共同子女。
三、家庭共同财产除被告陪嫁物外,其余家庭财产损失6016元,由被告偿付原告。
律师点评:
一、夫妻吵架毁坏家庭财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么?刑法中确有一条毁坏公私财物罪,但显然必须是毁坏他人的财物,而非自己的财物或者是夫妻共同的财物。夫妻吵架时摔个碗砸个盘什么的,都是常见的,即使是毁坏的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也不会去追究刑事责任。像本案中梁某坚决报警要求原某承担刑事责任,也算奇葩了。
二、夫妻吵架毁坏家庭财产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么?夫妻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共同占有共同使用的,除非有特别约定。
因此,如果不是以离婚为前提,夫妻其中一方起诉要求另一方赔偿,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如果以离婚为前提,要求损害赔偿或者人身伤害赔偿,法院是可以一并受理的,当然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才可能同时判决一方赔偿另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