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中国人最憧憬中的婚姻关系,人人都想要有一段完美的夫妻感情和一辈子的陪伴,再不济也是好聚好散,但有的时候现实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反目成仇甚至为了打击报复对方无所不用其极,比如编造虚假债务就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并且往往编造的虚假债务数额常常不小。那么,离婚时对方编造虚假债务怎么办?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时对方虚假编造债务怎么办
对于借款是否真实、合法存在,可从借款合同、借据的真实性、借款来源、款项交付方式、款项交付经过以及借款合同双方的关系、经济往来等方面指出可疑之处,提醒法官注意。简单地,应对虚假债务由以下几种方法:
1、只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且合同或借据系复印件的,直接不认可该合同或者借据。如果合同或借据是原件,可从合同或借据签署时间的前后寻找纰漏,必要时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若对方主张为现金交易的,要求通知债权人出庭,对债权人就债务形成的时间、地点、用途、金额、利息、在场人、以及借款是否还过等等进行详细的询问。谎言是经不起推敲和追问的。
3、从债务本身的特性进行分辨,包括举债的数额与举债人的经济状况是否相符,是否有担保,是否包含利息,债权人与举债人之间的经济往来状况等等。若是举债数额巨大,而举债人经济状况并不十分好,有没有担保,亦没有约定利息,债权人与举债人之间平时没有过多的经济往来,一般来说债权人是不会冒那么大的风险借款与他人的,这是不符合常理的。
4、如无法证明为虚假债务或指出可疑之处,可以主张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系配偶的个人债务。
二、究竟该如何应对虚假债务呢
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究:
1.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2.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3.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4.从借款时间上的纸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可以看到在法律上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给予司法处罚。但在现实里给予处罚的往往相对较少因为想要查实伪造比较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对于受害方来说如果对方伪造债务还是建议咨询下婚姻相关专业律师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