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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发布时间:  浏览: 426 次  来源:网络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债务要如何偿还?那么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或经营店铺等所欠下的债务,应该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那么对于夫妻个人之间所欠下的债务就应该由个人进行偿还。

离婚时夫妻债务要如何偿还?

我们先来看看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吧?

第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之间所欠下的债务;

第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第三:在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了另一方的虐待,无法进行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在离家出走后为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下的债务。

第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经营的店铺、工厂等所欠下的债务以及一方经营店铺,其获得的收入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呢?

1、在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是如果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话除外;

2、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下的债务;

3、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筹资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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