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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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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消逝,许多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他们不再同刚刚热恋般包容对方,这也使他们不得不选择离婚这条路。可是离婚后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双方共同解决。例如,有些家庭在之前的生活中存在债务问题,那么是不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呢?若悠网小编关于这一问题特意准备了以下资料。

一、离婚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二、离婚时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从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得出,婚前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是需要依据真实情况而定的。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今后若遇到婚前的债务需要偿还时。我们应当认真分析其债务是否需要我们偿还。若您还有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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