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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打算和其他人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会涉及到一些离婚财产,这些离婚财产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割的,那么可不可以直接让法院进行保管?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法院代保管吗
不能进行保管,这个不是法院的职权范围: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离婚案件中的这些财产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理分割,而不是交由法院进行保管,法院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替双方当事人保管这些财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