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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要求分家析产起诉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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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一般会对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但是有些情况下一方是会被净身出户的,那么要是离婚之后再想要分割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再要求分家析产起诉状怎么写?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后再要求分家析产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朱XX,男,汉族,19XX年1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被告:张XX,女,汉族,19XX年1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被告:陈XX,女,汉族,19XX年1月XX日出生,住XXXXXX。

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坐落于XX市XX镇XX居委会X组XX号的一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三上三下六间楼房及二间厨房、二间附房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张XX的婚姻关系于2006年2月经XX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同时法院作出的(2006)X民一东初字第00XX号民事判决书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三上三下六间楼房及厨房、附房可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利益,本院在本案中不予涉及。为此,原告特此起诉要求分割上述房产。

1996年初,原告与被告张XX经人介绍相识,原告作为上门女婿入赘到被告张XX家,最终双方于1996年4月13日依法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并于同年12月生了儿子张XX。

1996年4月20日,被告张XX父亲申请建房获得了批准,并在当年的9月份开始,原、被告一家人一起在原地砌建了一栋三上三下共六间楼房及二间厨房、二间附房。

自结婚以后,原告一直与被告张XX一家人共同生活,直至2006年2月经XX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才分开,前前后后双方共同生活了10余年,楼房和附房都是婚后共同劳动建造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些不动产属于当时的家庭共同财产。现在因为原告与被告张XX已经离婚了,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了(双方自2006年2月离婚后本来已经分开生活,后因双方亲属朋友的劝说,自2009年又共同生活至2011年底)。为此,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上述房屋予以分割析产,并判决原告对上述房屋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朱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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