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话是需要进行财产分配,如果两人有孩子的话,孩子就会判给其中一方,大部分孩子都会判给女方。有些人觉得孩子是家庭成员,应该也要进行财产分配,那么离婚时小孩可以参与财产分配吗?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
【网友咨询】
我与丈夫陶某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经协商尚未成年的孩子随我生活,陶某按月给抚养费。在协商分割家产时,我提出:孩子也是家庭的一员,家中财产应有孩子一份,孩子随我生活,现在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很高,今后还有教育成长等诸多费用,仅由我一个人承担,实在是力不从心。所以我应当分得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二。陶某不同意,说孩子从没有劳动,不应当分得财产。请问: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能否分得家产?
【律师解答】
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实际上是家庭财产的分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所以成年孩子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明晰。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得家产。但是,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当作家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1)获得的奖金,如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励等。(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3)继承遗产而得的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4)人身损害而得的财产。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个人财产。(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擅自处理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