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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6日,刘小姐来到徐洪荣律师的办公室,拿着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咨询房产还能分割吗?
问题:2012年4月23刘小姐和前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一处房产,但没有写如何处理,今年刘小姐在两份离婚协议的原有房产地址后面添加上了“归男方所有”,现在反悔,可有挽救措施?
解答: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有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协议是自愿签订无胁迫情形判决不予支持分割请求。刘小姐和前夫就离婚时一处房产未做处理,离婚一年之后协商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法证明被胁迫,主张分割房产的请求将得不到法院主持。如果没有协商处理,刘小姐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该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