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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  浏览: 397 次  来源:网络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婚前房产证上有我公公、老公的名字,婚后我父母帮我付清贷款,房产证上又加上我的名字,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付了房款的一半金额,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读者:赵女士

赵女士:

这房子是共同财产,建议您和丈夫、公公共同写一份协议,约定房屋所有权比例,并约定该比例为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同时到房管局就该比例进行登记。这样在离婚时分割比较容易,对您的保护也比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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