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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中身份号码是错误的,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43 次  来源:网络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去年闹的沸沸扬扬的某明星离婚案,其中就有关于夫妻之间财产问题的纠纷,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没有必要,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中身份号码是错误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身份证号码不是协议的实质内容。

什么是婚内协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九条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签订婚内协议体现夫妻关爱,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签订了婚内协议,假如离婚了,能够减少双方的经济纠纷,能加少许多的不愉快。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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