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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怎么办理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40 次  来源:网络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怎么办理的?

法律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

如果你们分居两年了,并且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你们因为情感出现危机然后这两年是一直分居的,如果你们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法院会根据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状况等情况进行判断,确定是否准予离婚。

但在这之前,如果你们夫妻二人,自行进行商量离婚,并对共有财产或者子女的归属问题等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协议并不满意,那么,就要向法院提起申诉离婚。

那么哪些情况是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况呢?如果一方有再次结婚或者在分居期间和他人同居的,是会被认为过错方,法院在进行判决离婚时,会更偏向受害方。还有一种夫妻中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恶劣情形,导致长期分居的,也是会准予离婚的。最终,法院还是会以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状况来判断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你们夫妻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那么法院则会判决离婚。

二、离婚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居两年只是有离婚的条件,根本在法律上就没有进行离婚,离婚需要双方来进行协商签订离婚的协议这样才算是正式的办理离婚文件,而双方协商不下来的,那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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