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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没房产证的遗嘱是否可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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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房没房产证的遗嘱是否可以设立

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

根据《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有效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若遗嘱有2页以上,遗嘱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标准。

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遗嘱不能生效。

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应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5、以上对于自书遗嘱已经非常清楚,已具备法律效力。

拆迁房的问题在遗嘱的设立上是没有太多的限定条件,但是在有关环节的处理上需要进行公证,毕竟此类问题涉及太多的利益人,一旦产生纠纷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遭受侵犯,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的条例,从而确保自己的事情处理不会的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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