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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女无财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487 次  来源:网络

一、三子女无财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

男方:某某,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

因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3、因男女双方并无共同财产,所以对此部分不予约定。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 11条第1款第3项尽管将离婚协议书作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且该条例第13条规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询问,但这些规定均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协议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或者自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此为反驳理由一。

《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双方离婚时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一般来说,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权等进行合法的分割,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和协商一致后写入离婚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协议内容,避免出现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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