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未列入的财产离婚后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
离婚协议未列入的财产离婚后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的,离婚后,如果存在下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协议离婚时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事实上,法律当然也没有规定在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要详细的罗列每一项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在协议书中对共有财产的具体数值不能故意隐瞒对方,也不要侥幸的觉得,像分财产这种事情,只要解除了婚姻关系,对方也就无计可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