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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  浏览: 433 次  来源:网络

一、怀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公平平等的原则处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上有一个原则,就是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私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你可以从本人所著《离婚完全手册》中查询)。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

二、具体情况

1、怀孕期间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房产你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分割。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 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 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其目的在于保护孕妇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女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那么法院是可以受理的,但对于怀孕期间并不构成离婚过错行为,所以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情况还应当根据公平平等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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