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
(5)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6)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7)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
2、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4)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二、夫妻离婚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综上所述,年轻男女结婚后,双方就应当尽到夫妻的义务,互相照顾。丈夫对妻子有抚养义务,如果妻子患病在床,丈夫应当照顾生活尽到自己的责任。丈夫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妻子有权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