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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31 次  来源:网络

一、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由监护人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时,以其存在过错为要件。因此,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有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这一要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聋哑人、醉酒的人、一时心神丧失的人不属于被监护人。侵害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依法律规定的标准、方法来加以判断。

(2)须实施侵害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只有存在监护关系,才有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区分。

(3) 被监护人实施的侵害行为须是他自己独立实施的行为。如果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人利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害行为的,因法律推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识别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际上是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其“侵害行为”也应当认定是第三人的侵害行为,而不是被监护人的侵害行为,监护人因此不承担责任。

(4)须被监护人实施了对他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被监护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被监护人致害行为的客观特性,如果被监护人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致他人损害,比如被监护人因正当防卫伤及侵害人,监护人无需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另外,被监护人在实际上有无识别能力,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的民事责任。2、受害人须有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事实。

3、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受有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监护人有过错。只要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即推定其有过错。

二、分类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因为未成年人以及患有精神疾病的公民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同时也是不能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进行相应的保护的,所以国家为了保障此类人群的权益也是规定了此类的人群需要有相应的监护人进行监管和保护,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有父母以及亲属来进行担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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