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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权范文怎么写

发布时间:  浏览: 49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权范文怎么写

原告:XXX,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被告:XXX,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元;

3.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婚生女儿XXX出生,女儿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被告没看望过女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未尽父亲责任。为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 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年 月 日

二、总的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孩子的抚养权只有一个人有,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任何人不可以无理由的阻止他人行使探视权。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决定的,协议不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人民法院一般是从孩子的角度进行思考,那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哪方就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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