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的户口被注销算自动离婚吗?
结婚证的户口被注销也不算自动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未签署离婚协议,则即使已对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也不能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确属自愿离婚,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确属自愿并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几类情形:
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②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③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④虽进行婚姻登记但登记的地点并不在中国内地的。
二、户口会被注销的情形
公民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会被注销户口:
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2、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3、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4、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5、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结婚证上面的户口不会被无缘无故的注销的,我们也详细的介绍了户口会被注销的几种情况,注销户口和离婚这两件事情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即便是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除了婚姻关系,派出所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注销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