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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后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认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94 次  来源:网络

一、农村拆迁补偿后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拆迁房的产权情况而定,属于双方共同产权的拆迁才可以进行公平平等分割,属于一方的产权不可以分割。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二、离了婚的媳妇还能在村里分得拆迁款吗?

1、媳妇户口迁入婆家,按人头分的拆迁获利应有份

当女方结婚后,就把自己的户口迁至被拆迁的农家院中,且为农业户口。当该农家院被拆迁时,该女士作为该宅院的使用权人之一,对该宅院被拆迁后取得的宅基地补偿款享有自己的份额。所以在双方离婚后,女方有权要求将属于她的拆迁获利份额分出。

2、媳妇户口未落婆家,按面积分的拆迁补偿也有份

拆迁安置房如果是对男方一家原有的老宅进行拆迁补偿所得,补偿协议书中明确注明,男方全家共获得补偿款**余元,其中女方没有使用权补偿,只享有**平方米的安置房购房指标,所以,拆迁安置房应属于男方及其父母所有。而男方家所在村规定,该购房指标可以在村民之间进行买卖,所以,可以认定购房指标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3、媳妇参与翻建房,拆迁后享有相应权益

目前,在城郊农村地区,妻子大多是从娘家村嫁进婆家村,其中一些媳妇没能取得婆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一般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其法律适用相比城市商品房,更加复杂、特殊,涉及外来离婚媳妇的相关合法利益维护案件,也更加难以界定。按照我国新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要确定其是否对某份财产享有权益,关键要看其对这份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

有关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财产分割情况而定,涉及到不同的财产类型由于其处理的标准是不同的,还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但如果是属于共有产权的房产被拆迁的,则需要对拆迁补偿进行平等的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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