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法院主动受理吗?
重婚法院不主动受理,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已经明确的规定了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它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类型的案件,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他们自己必须要有一定的起诉的文书,这样的话才可以进行一个诉讼。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人民法院在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起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一审案件通常一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
二、法院会对重婚案件调解吗?
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犯重婚罪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当宣告予以解除。在程序上,应先处理重婚问题,然后应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再处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这里所说的调解,只能对刑事部分而言,如原配偶重归于好,愿意继续在一起过夫妻生活或自诉人得到一定的补偿后自愿撤回自诉,不再追究重婚犯罪人刑事责任等。此外,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重婚犯罪案件,不适用调解。
综上所述,重婚罪是不告不理不理的案件,如果受害人没有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这样可能就不能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受害人发起自诉,应当带上刑事自诉状和重婚证据材料,去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一旦核实情况,法院对重婚当事人可以判处两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