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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离婚冷静期后如何快速离婚

发布时间:  浏览: 564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增设离婚冷静期,如何快速离婚

对于双方都希望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节约离婚的时间成本。

1、一方作为原告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告知法院工作人员,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请法院尽快安排调解员做调解。

2、法院会尽早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离婚。

这样操作,会比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成本小。

二、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对夫妻如果协议离婚,必须先冷静地等待第一个三十日,冷静期内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而后在第二个三十日内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领证期内不去领离婚证,离婚申请就作废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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