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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权继承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61 次  来源:网络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财产吗?

继子女有权继承财产,但是是需要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何为扶养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显然是属于广义的抚养关系范畴。

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只要是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就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一定得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就应对继父母的财产有一定得继承权。

在法律当中不仅存在着自然血亲,还存在着拟制血亲。比如说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如果长期的生活在一起,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就是属于拟制血亲,依然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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