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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方式。由于许多原因,一方或双方会认为离婚协议是不公平的。那么,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不公平的呢?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
撤销不公平离婚协议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方存在欺诈胁迫,即一方在分割财产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法院不能撤销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
所谓胁迫,是指威胁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安全;所谓欺诈,是指在离婚中以欺骗或欺骗的手段,隐匿、转移、变卖、毁损配偶的共同财产,或以骗取债务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产。
1.一个属性。分割财产时,原则上要照顾无过错方。
2.并及时规定撤销请求应在协议解除后一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一年,就有被拒签的风险。这是因为撤销权的撤销期限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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