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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分居几年判定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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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分居几年判定婚姻无效

不管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无效,需要离婚后才能达到婚姻无效的效果,分居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况之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可能会进行分居,但分居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所以无论分居几年都不会导致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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