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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执行

发布时间:  浏览: 182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执行

夫妻离婚后,如果是协议分割财产的,由双方按约定执行,如果是诉讼分割的,由被执行人执行,当事人不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个人按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确定为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财产。

所以,私房钱属于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并且,这笔私房钱在离婚时被发现了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双方离婚后才发现有隐藏的私房钱,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由双方按协议书约定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不执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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