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判夫妻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1、写民事起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注意立案的时候应该递交的材料。
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进行缴费。
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递交有关材料后,等通知。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
法院给自己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法院调解。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法院开庭。
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法院判决。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是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但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自己的证据不齐全一般是不会判离,除非对方存在有家暴或者是与他人有重婚行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判离;但只要第一次未判离的就可以直接走二次诉讼,法院才会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