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办?
继承的房屋被拆迁后,产生继承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
继承的房屋被拆迁,产生继承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
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房产继承过户一般程序是什么?
1、房屋评估:
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
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
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其实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纠纷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机关和被拆迁人之间的行政纠纷,一种就是被拆迁人内部的民事纠纷,两种纠纷的性质不同,故在处理的时候需要注意两者的区别,按照不同的解决方法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