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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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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可否起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是可以起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五种情况: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院会受理离婚案件,但是也是有要求的,不是说一提出离婚诉讼的申请,就会受理相关的离婚案件。

只有满足相关要求的,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没有满足条件的,就不会受理。

要是你还不清楚离婚诉讼有哪些

受理条件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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