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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领证后离婚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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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领证后离婚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民法典规定,夫妻结婚领取结婚证后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

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而离婚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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