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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什么条件下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85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什么条件下婚姻无效

《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1.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

2.有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婚姻无效的后果是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这三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婚姻,婚姻无效的结果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出现法律上纠纷的时候会很难解决,所以大家要结婚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属于无效婚姻的状况,还有不清楚的来网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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