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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哪些属于遗产?

发布时间:  浏览: 256 次  来源:网络

一、丈夫去世哪些算遗产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与此同时,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的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二、丈夫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1、确定丈夫的遗产的范围。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去世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除此之外,丈夫在婚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遗产。

2、确定好了遗产范围,就开始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涉及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夫妻一方先去世时,去世方的遗产并非家庭全部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个人所有部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继承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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