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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
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遗嘱中可以设定居住权,但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一般都不会这样设立遗嘱。一般在遗嘱中的财产都是具体事物的财产,比如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可以直观感受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不履行遗嘱违法吗
不履行遗嘱不违法,遗嘱所产生的权利,是公民基于遗嘱继承取得遗产的权利或者是基于遗嘱获得受遗赠权。
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是附有义务的,那么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当然,既然是权利,公民是可以选择放弃的。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如果是遗赠,那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可知自然人有遗嘱的,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的,一般来说居住权是可以写进遗嘱的,但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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