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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遗嘱光签字不公证有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07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遗嘱光签字不公证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订立遗嘱的被继承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办理遗嘱公证要哪些手续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

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

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属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签字的遗嘱,即使没有公证,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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