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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年龄未到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未到法定婚龄是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有一方年龄小于这个标准的,就属于未到法定婚龄,婚姻的两位当事人及未到法定婚龄一方的近亲属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但有一个时间上的限制:
如果在起诉时双方年龄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标准了,这一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与原先婚姻法的规定相比,删除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这一改动与禁止结婚条文的改动相一致。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需要谨慎而行。
结婚时如有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可以被主张婚姻无效的,这一风险直到双方均达到年龄之后才能消除。
因此何不等一等,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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